Robinhood因其加密货币业务而受到监管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审查。SEC工作人员向代表发出了韦尔斯通知书,其中披露了一项初步决定,建议对RHC进行执法程序,原因是涉嫌违反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第15(a)和17A条款。
SEC的调查和韦尔斯通知书
Robinhood一直处于SEC调查的关注焦点,尤其是其加密货币产品、这些资产的保管以及其一般运营。SEC现在已经在他们之间明确表示,将对RHC进行审查,作为一个案件的执法。这些规定措施可能包括民事禁制措施和行政程序,包括限制令、罚款和停止命令,具体取决于限制令、制裁和限制等补救措施。
SEC对于Robinhood通过其投资者关系网站和新闻室选择如何传播信息表示不满,认为这违反了SEC针对不公平披露的规定。这两个参与者之间的分歧揭示了加密货币市场需要解决的一个更大的问题: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使该行业难以适应。
Robinhood的回应
Robinhood的首席法律、合规和企业事务官丹·加拉格尔对SEC的决定表示遗憾。然而,该公司一直在努力与州级监管机构合作,并在条款上获得确定性;然而,SEC选择了寻求执法行动的路径。 Robinhood表示,所列的加密货币无法被归类为证券,并准备在法律上坚守自己的立场,通过可能存在的事实和法律背景为自己辩护。
SEC对Robinhood加密货币业务的监控是加密货币市场监管加强的一种现象。越来越多的监管机构希望将数字资产合法化,而这些资产正变得越来越为人所知。
尽管应将Robinhood与SEC的持续对话视为在加密货币监管方面建立控制和前景,但该过程仍然复杂而不稳定。